我,上星期生日,六月中,雙子座,三十歲。
我的工作,忙起來的話,日夜顛倒,每天至少要看一兩百個演員。大多是在固定的試鏡地點,針對手上接的廣告影片需求,發給經紀公司一來不管好壞就是好幾十個人的試鏡通告。有時候則要到特定地點,像是SOGO、Pub,或是菜市場等等等等,找尋很多經紀公司發不出的類型演員。
我的興趣,我喜歡跳舞,尤其是戶外的Rave Party。朋友形容我說我血管裡有著跳舞的血液,而我覺得跳舞會讓我有活著的感覺。
九四年夏天第一次在華江橋下跳到晨曦出現,全身沒有一點疲憊,看著遠東方像小說形容般「無限透明的藍」地亮起來,讓我捨棄了當時和男友分手的悲傷。
二零零一年和平島那次也是,在清晨天光亮起來的時候,和朋友打賭地躍入露天海水游泳池。雖然當時後來濕搭搭地回到台北,卻讓當時一度沮喪的我,好過了好幾天。
我的習慣,我每天晚上都要喝個三到四瓶罐裝啤酒。一方面促進我胃腸蠕動避免時常性的便秘,一方面避免過度發胖。我是從沒特別喜歡喝酒,也從來沒喝醉,只是習慣罷了。上個月不小心被爸爸尾隨,他第一次發現了我的住處,指著地上散落的一堆空啤酒罐,罵著我說酒家女不配當他女兒什麼的。下了最後通牒,要我和他約定這個月三十歲生日後,找一份正常的工作,乖乖地回家待著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